2013/01/23

自用住宅房屋稅&地價稅問題

自用住宅房屋稅&地價稅問題房屋稅稅率 自用住宅房屋稅&地價稅問題


昨天在電台聽到有關自用住宅房屋稅&地價稅問題~好像說住宅如自用居住6年以上~房屋稅還是地價稅?還是皆有?可申請優惠打8折?因邊洗澡聽不大清楚~上網也找不到詳細資料~麻煩好心人提供詳情~申請資格&如何申請~3Q~



大大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屋稅和地價稅都有所謂的優惠稅率房屋稅的稅率有分成:住家用:1.2%非住非營:2% (如診所、事務所)營業用:3%營業減半:1.5%所以沒有自用住宅的問題,只要是作住宅使用就可以了,就算是出租他人作住宅,仍可採用住家用之稅率房屋稅是按房屋現值計徵,其繳納每年徵收一次,課徵期間為去年7/1~今年6/30,繳納期間為5/1~5/31而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同一房用途不同時滿按實際使用面積,依不同稅率計徵,但非住家用面積不得少於全部面積之六分之一其算法公式為房屋現值稅率=應繳房屋稅還有地價稅的部分地價稅是以申報地價來計徵,其納稅義務人主要是以每年8月31號當天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準。

而自用住宅用地的定義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之住宅用地,其地上建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稅率:自用~千分之二、 一般~千分之十(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 並採累進稅率課徵。

工業用地~千分之十(不採累進稅率)公設保留地~千分之六(若自用:千分之二。

未用:免徵)適用自用者應於當年度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其繳納每年一次,課徵期間為1/1~12/31,繳納期間為11/1~11/30 申請自用地價稅之條件:1、都市土地未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超過部分以一般稅率計算2、地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3、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4、無出租無營業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稅率,以一處為限其算法公式很簡單:申報地價稅率持分面積=應繳總地價稅自用住宅其稅率就是千分之二,與屋齡無關,自已的經驗,提供您參考,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補充發問您另可參考稅捐處的房屋稅問答http://tw.myblog.yahoo.com/taiwan-house/article?mid=242&prev=243&l=f&fid=12和地價稅問答http://tw.myblog.yahoo.com/taiwan-house/article?mid=244&prev=245&next=243&l=f&fid=12

參考資料
我本身是國家考試合格的不動產經紀人http://tw.myblog.yahoo.com/taiwan-house



您好:1自用住宅申請先要自己或家屬先遷入有戶籍,再以戶口名簿或戶籍騰本向稅捐處申請為自用住宅。

2申請後下一年度的房屋稅和地價稅就以自用住宅的稅率計算,是比較低的稅率,不是打折。




注意你的自用住宅地價稅戶籍遷移的權益(知識發表意見有字數的限制)重點在如下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zxc122199/article?mid=21578&prev=21584&next=2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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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42905084 房屋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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