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8

請問有關房屋稅和土地地價稅的問題?


請問有關房屋稅和土地地價稅的問題?房屋稅查詢 請問有關房屋稅和土地地價稅的問題?


請問我家本來是出租給房客當營業用:房屋稅營業稅5%,地價稅3%給房客用...旦因為房客以遷出,而且已半年沒租金了...另外房子老舊已超過30年了...想重新裝橫,旦想把改便宜一點的稅金,可以嗎?旦本人並沒有住在那...現在一直租不出去也已半年了...請問我可更改比較便宜的稅率嗎?可改那一種的,因為目前房子是空屋狀況...旦是里長告訴我一用要住在那才能改自用住宅的稅率...不然被國稅局查到會罰十倍的稅率是真的嗎?



壹.房屋稅:分成1.住家用1.2% 2.營業用2% 3.營業用3%,其說明如下:一.現在最重要的是,您要先把您房子被課營業用的主要原因去除掉,才可申請改變房屋之用途,而照改變後之用途課房屋稅,也就是您的原房客營業稅之稅籍,須要先向稅捐單位查詢是否己撤銷或已遷移,否則必須由您向稅捐單位申請撤銷(没有制定表格請自己打公文,敍明没有營業之事實),如未撤銷,您申請房屋稅改變稅率不會過,因為營業稅籍還在是認定為還在營業.申請撤銷後,如您的房子,已未營業,可以按您的房子當初使照的登記用途(地政謄本可以看出用途),來申請課房屋稅,(1)如登記用途是店舖或商業用或事務所等等......,而現没有營業,也没有在住家,空置的話,可以改用非營業非住用:2%計課.,(2)如登記用途是店舖或商業用或事務所等等....,没有營業,但有做住家用(雖然用途不是住家)就可申請改住家用.住家用稅率:1.2%,就算有出租他人當住家,也可以.(稅捐單位會至現場看)(3)如果登記用途是住家用,没有營業,就算您空置或出租他人當住家,也可以申請以住家用稅率1.2%課徵.(4)無論房屋登記用途為何,只要有營業一律按營業用稅率:3%計課貳.地價稅:分成1.一般土地10/1000  2.自用住宅土地2/1000,其說明如下:(1)無論有無營業或有無當住家用或出租,没有主動提出自用住宅地價稅申請,一律按一般土地稅率10/1000計課(2)自用住宅土地,一定要主動提出申請方可,其稅率只有2/1000,其要件及申請方法如下:依據土地稅法規定:一、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尸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本法關於自用住宅之規定以一處為限。

(土地稅法第九條及第十七條)二、合於下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

  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

(土地稅法第十七條)三、第九條之自用住宅用地,以其土地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四條)故先生和太太只能適用一間,但如也有未成年子女也只能適用一間,但如有父母或岳父母或成年子女,可以分開設籍的話,只要在符合其他規定下(如面積及無出租及營業等),則不受一處之限制,意即有二處三處四處...均可適用.只怕您成年的直系親屬不夠可以遷戶籍.即可同時分別申請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雖然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以一處為限。

但只要有成年子女或父母或爺爺奶奶可以設戶籍在另一間,就可不受一處限制.可二間房屋都可享受自用住宅稅率.請於9月22日前(今年遇假日順延至9月26日)辦理,分別檢附下列文件至當地稅捐處辦理:


您好:房屋稅的部份:只要不是營業用,您就可以申請為住家用稅率地價稅的部份:有自用跟一般稅率,要採用自用的稅率請看下方的申請範本,上面有寫需要的條件房屋稅、地價稅的稅率(必看) 分類: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


土地銀行,土地增值稅,土地買賣,土地使用分區,土地開發,土地代書,土地徵收,土地過戶,土地分割,土地公告現值土地,營業稅,住宅,戶口名簿,親屬,用途,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房子,申請自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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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92003570 房屋稅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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