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5

評論房地產景氣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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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訂金二.簽約金(到這裡約占成交價之10%)三.備件款(這裡約佔10%.因代書收取資料準備開始過戶)四.完稅款(約占10%)五.銀行貸款六.交屋款(一般5-10萬).不要讓對方押太多簽約時跟對方收取不足部分的本票.兌現一張還他一張銀行對保時最好請他將取款條蓋起來給你.將金額填上.也要掌握銀行撥款時間假設自己找代書的話,怎麼知道自己找的代書是可靠的?請朋友推薦.或詢問房仲業請其推薦.或銀行推薦都是很好的選擇如果讓買方找會有什麼樣問題?你放心將權狀交給不認識的人嗎 風險大小要看你是否做足保全的措施~不會啦~建議你去房屋房屋仲介公司了解一下區域的行情價~其實價格較有議價空間喔~恭喜妳們啦~先去做產權的調查是否為屋主的房屋~還有查一下貸款的金額~如果超貸或是超過買價就要小心一點~不然給錢之後房屋沒過戶給你就糗了~應該不是很困難~~但絕對是很麻煩~~~因為要一直帶看房子吧-----------------------------------------------------------------------------------------------------賣房子所需具備的文件 在賣房子的過程中,在各個階段都需要證件辦理手續,如果能事前知道,早些準備,就可以事半功倍,節省許多時間!簽約時賣方須備證件 土地、建物權狀正本印章身份證簽收簽約款 用印時賣方須備證件 印鑑章 印鑑證明2份(6個月內) 戶口名簿影本2份或戶籍謄本2份 近期房屋、地價稅單正本完稅時賣方須備證件印鑑章繳納增值稅(現金1日內,支票3日內)簽收完稅款買賣房子的契約怎麼簽?(賣方篇) 加入記事本簽訂合約,就是先禮後兵地、把雙方在交易過程中應該履行的義務和責任,用白紙黑字紀錄清楚。

那麼,賣方在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一、契約內容標示清楚:契約書內容必須以數字記載者(如坪數、金額、持分等),以國字大寫為宜,以避免變造及爭議。

二、公契移轉價格應明定:公契之移轉價格為課稅之依據,應明確約定。

尤其於調整土地公告現值的一月份,更須特別確認以避免爭議。

租屋租屋網不動產房屋仲介房地產三、付款方式應公平:目前買賣付款方式大致上分為簽約、用印、完稅、尾款四個階段。

各階段之付款成數依雙方要求而異,若賣方在合理範圍內尚有銀行貸款未清,其實可考慮讓買方貸款銀行直接代為清償,而剩餘尾款則於交屋同時一併結清。

四、應有買方開立商業本票之約定:買方支付完稅款且雙方完成繳納稅款,即可辦理房地過戶至買方名下。

為保證買方尾款如期支付,依習慣買方需開立與尾款同額之商業本票,於尾款支付時始無息退還。

五、交屋時期及方式應明確: 一般以支付尾款同時,辦理交屋手續,惟買賣雙方如另有協議時,應明確以書面約定,以避免爭議。

六、契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親自簽名:簽約書訂定後,買賣雙方只要簽名或蓋章皆具法律效力。

惟目前實務上,皆要求當事人親自簽名且蓋章。

最後再提醒購屋族,簽約完畢應注意立約日期有無填寫、文字更改處有無雙方認章,簽約書如為兩張以上,應於騎縫處雙方蓋章等,逐一檢查,以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買屋簽約實戰守則【狀況與對策】 加入記事本買賣雙方最怕即便事先已做了功課,但是與對方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的時候,卻遇到突發狀況無法應變的窘境。

以下列舉一些常見的突發狀況,提供參考。

成屋簽約注意事項狀況 風險 對策(處理原則) 簽約屋主非本人,或屋主未滿20歲、受禁治產宣告 契約之法律效力受限 若非本人應有特別授權之書面與印鑑證明,而未滿20歲或為受禁治產宣告之屋主,應由法定代理人出面簽約 證件、產權資料不足 房屋有被查封、假扣押之虞,且無法得知房屋是否有設定二胎 簽約時應備齊所有權狀、身份證、印章、當天土地及建物謄本等 房屋已被高額設定貸款 賣方取得價款卻不願配合清償貸款或有被查封之風險 買方應向銀行查明賣方尚未償還的貸款額與應付利息總額,以調整應支付的尾款金額 尾款支付無保障 買方拖延付款或不願支付尾款 賣方在房子過戶給買方前,應即要求買方開立與尾款同額之商業本票置於代書處,於買方支付尾款時,始無息退還給買方 稅賦約定不明確 買賣雙方日後易有爭議 應於契約書中明訂雙方分擔稅賦方式(如增值稅、地價稅等) 附贈品未約定 買賣雙方日後易有爭議 各種贈品如冷氣、沙發等裝潢或傢俱應一一點清,並名列於契約書中逐一檢查,以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瑕疵擔保未說明 責任分辨不清,買方藉此拖延付款 應以書面方式明列於契約書中





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08081512898 房地產景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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