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8

請問購買二手屋<稅>的問題


請問購買二手屋<稅>的問題二手屋交屋 請問購買二手屋<稅>的問題


請問如果購買二手屋<10年屋齡>總價160萬.那過戶.契稅.印花稅.代書費........等等.從成交到過戶之間需要的金額為大約多少?請知道的人告訴我.還滿急的!10萬以內嗎?還是不必?



買方應付稅費 :u 契稅 (房屋評定現值 *6%).u 地政登記規費 = (土地申報地價 + 房屋核定現值) * 1/1000 + 書狀費.u 印花稅 (土地公告現值 + 房屋評定現值) * 1/1000.u 代書代辦費 (賣雙方議訂, 一般簽約費 1,000元 至 1,500元, 1 間房屋移轉 手續費約 12,000 元至 15,000 元間).u 不動產鑑價費 (房屋貸款用, 約 4,000 元每間, 付給鑑價公司, 有時銀行自行估不收費)。

u 貸款服務費 (設定規費, 貸款代書費, 火險費, 信用查詢費)u 設定規費 = 貸款金額 x 1.2 x 1/1000 + 書狀費u 火災、地震保險費 (貸款需保險) u 設定代書費 ( 3,500 元 – 4,000 元)u 未到期工程受益費u 地政書狀費 (每張80元, 至少土地權狀一張, 建物權狀一張)。

u 仲介服務費(成交價之1 - 2%, 唯可先商量減少) 註: 代書收費標準以土地1筆或建物1棟為主,另每增加土地1筆或建物1棟則加計25%,房屋交易除買方房屋價款之外,最好再多準備10 - 15萬元左右,以便支付上述稅金及費用.其 他 :另有大樓管理費、水電費、瓦斯費等,亦應在契約中敘明結算方式。

關於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等原則上依照使用者付費之觀念,以交屋日為分算之 基準日。

交屋日以前由 屋主負擔,翌日起由買方負擔,按日結算,結算到交屋日止或是依照雙方之協議分算之. 標準如下 :u 水費、電費、瓦斯費 兩個月為一期,原則上赹以60日計,分算之u 管理費 依照各個管委會之規定分算之(1個月1期以30日計)u 房屋稅 核課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止一年為一期原則上以365日計,分算之u 地價稅 核課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一年為一期原則上以365日計,分算之



160萬的房子,契稅要看房屋稅單,課稅現值若是200,000X6% = 12,000元印花稅200元,代書費若又貸款大約1.7萬元,規費貸160萬元大約1700元有剩,銀行設定約5600元,全部加起來不用4萬元吧!

增值稅是賣方付。

還有房屋稅地價稅,這要明年才繳,今年的賣方要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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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111102772 二手屋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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