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的仲介費有買方付6%,賣方付1%的道理嗎?可以告仲介買方仲介費 買房子的仲介費有買方付6%,賣方付1%的道理嗎?可以告仲介
今年7月時,買了一間房子,尤由房子金額高,所以仲介費也相當的高,但是後來交屋過戶的時後,卻發現被人騙了!!因為仲介人竟然跟我們說,尤由我們買的價格是賣方的底價,所以賣方說不付仲介費,需要我們買方幫賣方出仲介費(4%)耶!!本來,我們只要付2%就ok了,現在卻要6%,一開始他沒有說明,就用一些其他的名目要我們付4%仲介費,第一次買房子,也不懂那麼的多,就付了6%仲介費,結果,因為代書和賣方是好朋友,我們就問代書說,賣方有沒有付仲介費,代書說,有付啊~~~怎麼會有這樣子的事情啊,我們付了6%,賣方還付1%錢都被仲介拿走了啊!!不曉得,有沒有懂法律的,可以幫我一下,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我們可以去告仲介公司,討回我們多付的仲介費嗎???(這是我的重點問題!!)或是用什麼辦法,多多少少拿些仲介費回來的~~
這牽撤到法律問題口頭告知仲介費只有2%合不合理仲介費要求7%(要告知法官他說的是買賣雙方加起來)仲介費要求來源是否屬實或來源有據買賣方是否願意幾付不願付道理何在是否有直接證人或證物提告仲介這撁轍到代書和賣方其中之1是否願意做證假如你以上都沒有你可要求不幾付6%仲介費只要求幾付之前口頭告知2%仲介費告官穩贏嗎不一定法律講理和依據和証據缺一不可口頭告知是否有書面證明還有議議頂多最後雙方就為了2%和6%仲介費爭論這是法官質疑點因為你沒人證或物證當然若是對方有簽委託證明上有明確要求賣方幾付1%服務費還有你要提出這物證才可以最後不然一定在2%和6%仲介費爭論因為他一定不承認除非你能提出他跟你收這6%書面證明不然官司還是不了了之結論千萬你別以耳代眼一定打官司一定贏建議你要告先收齊證據不然就跟消保官申訴或委請地方鄉鎮市公所或地方協調
買賣雙方最多收費6%.是買方加賣方加起來6%.消費者專線給你.0285962345去申訴吧!你會是勝訴ㄉ我也是仲介.但是我不違背良心.不做差價.不違法.
那個仲介太超過囉~~~~可以告他因為內政部規定,不動產經濟業者,抽佣金最多....最多只能抽6%買、賣雙方唷~!!!
按照不動產經濟管理條例:第 19 條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而又依據:內政部89年5月2日台(89)內中地字第8979087號函訂定及89年7月19日台(89)內中地字第8979517號函修正之不動產仲介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如下:(一)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租金。
(二)前述報酬標準為收費之最高上限,並非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收費比率,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仍應本於自由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個別訂定明確之收費標準,且不得有聯合壟斷、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三)本項報酬標準應提供仲介服務之項目,不得少於內政部頒「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所訂之範圍,不包括「租賃」案件。
(四)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應將所欲收取報酬標準及買賣或租賃一方或雙方之比率,記載於房地產委託銷售契約書、要約書,或租賃委託契約書、要約書,俾使買賣或租賃雙方事先充分瞭解。
很明顯滴你所遇到仲介根本就是違法行為,條文裡也說的清楚,買賣傭收為不超過總價金6%,賣方佔4%、而買方則是給附2%,按照你所說的情形看來,感覺有點賺取價差,而對於此你當然可以提出告訴,建議你可以尋求消基會,或者是公平會,或者是向仲介公司總部.....等等申訴,我想他們都會給你滿意的答案!
我本身也是仲介業者,不過對於此仲介的做法,實為另人感到不能茍同,而也因此破壞仲介長期來所努力的成果,我想現今房仲業者,也是有很多優秀同業,而房屋買賣尋求仲介,無非圖的就是交易安全,也希望各位同業先賢,能夠一起努力維持我們好不容易所建立的成果!
而對於此當事人,也請你別對仲介失望、及不信任,我相信還是有好的仲介人員,能幫你圓滿解決問題,祝福你也希望你能順心、如意!
我應該...猜的出是哪家仲介..他的委賣契約是250萬以下賣方須負擔5%..所以會有7%的問題..但合計不能超過6%..可能是經紀人未確實退佣。
有幾點你必須注意的:1:買賣合計有無超過6%,(需要原屋主配合,有無跟原屋主的收據;跟自己的收據合併要超過6%)2:超過6%部份拿回來是否須跟原屋主對拆。
(這兩點是必須注意的)如果只是你單方面的6%;沒辦法證明仲介超收。
所以關鍵在原屋主。
3:並非有證據就能告,需去當地的調解委員會開2次協調會,(協議不成;才能告訴)以上3點必須注意;希望你用得上
準備找媒體(蘋果)及消基會吧
如果成功還有賠賞可以拿
買賣加起來最多6%
我有一方法給你參考
天天去他店裡坐逼他退你錢.他們態度強硬的話.舉白布條在他店門口.看他們怎麼做生意(保證他會怕)
(當初你付6%也是覺的價格OK您才會同意買的吧)
我個人覺得你告不贏.因為賣方我覺得是投資客.說不定跟仲介非常熟.1%說不定本來就沒付.就算有也很難證明吧
所以賣方說不付仲介費,需要我們買方幫賣方出仲介費(4%)耶!!本來,我們只要付2%就ok了,現在卻要6%,一開始他沒有說明,就用一些其他的名目要我們付4%仲介費,第一次買房子,也不懂那麼的多,就付了6%仲介費,以上的問題,如果是簽約之前,仲介就告知,你同意之下才簽下買賣契約,基本上粉難站的住腳,若是簽約之後,才找名目跟你另外索取,這部分就不合理囉,但是,至於服務費收取7%的部份是嚴重違反內政部的規定,若是知名仲介,總公司是嚴格禁止的,可向總公司投訴,通常犯法行為都是加盟店或單店個別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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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092713453 買方仲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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